我們為有意設立基金的客戶提供架構比較與籌備協調,範圍包括香港有限合夥基金(LPF)、開放式基金型公司(OFC),以及開曼、BVI 等離岸工具。
顧問工作集中在設立路徑、服務商分工與合規要點,不構成投資建議或基金銷售。
我們可按投資策略與設立地先做一版比較。